5月28日,彭基傳查看相關司法材料。2008年,沅陵人侯某遇害,彭基傳被認定為嫌疑人,後來檢察院撤訴,彭基傳以“取保候審”的方式離開看守所。圖/記者向佳明
  滾動新聞記者 向佳明 懷化報道
  6年前一起看似並不複雜的命案,卻引來被害人親屬和嫌疑人雙方多年的上訪。
  這一案件發生在懷化沅陵縣涼水井鎮楊家坪村,村民彭基傳被指控要求與同村村民侯某發生關係不成,遂殺害了侯某。
  彭基傳的辯護律師發現,指控彭基傳殺人的證據不足,他認為彭基傳是無罪的。
  儘管沅陵縣委政法委人士仍秉持侯某就是彭基傳所殺的觀點,但法院沒有作出有罪或無罪的判決,而是裁定准許檢方撤訴。撤訴之後,彭基傳以取保候審的方式離開看守所。
  那麼,彭基傳到底是否有罪?取保之後如何處理?
  ○一樁6年前命案,檢方撤訴,公安給“嫌犯”辦了取保候審
  ○規定期限已過,“嫌犯”卻沒有拿到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
  疑點重重的命案
  2008年12月5日清晨,沅陵縣涼水井鎮楊家坪村田壠里發現一具女屍,經辨認,被害人系村民侯某。
  2009年1月18日,沅陵縣公安局將村民彭基傳刑事拘留;1月21日,彭基傳被執行逮捕。
  彭基傳說,公安認為他與侯某有姦情;另外彭基傳的兒子和侯某的女兒是同學,大人有意撮合兩人,但兩人不同意,後來侯某的女兒嫁人了,而彭基傳的兒子一直單身,彭基傳懷恨在心於是殺人。
  彭基傳的辯護律師葉敘華介紹,在檢方的指控中,彭基傳“殺人”的經過大致可以簡單描述為:彭基傳敲侯某的門想與之發生關係,侯某穿著一雙拖鞋出來了,不允許彭基傳進門。彭基傳見侯某不同意,於是要求侯某還錢,但侯某稱自己沒有欠彭的錢。雙方發生口角並升級為肢体衝突,侯某用手抓住彭基傳的陰部不放,彭基傳覺得疼痛難忍,就抓住侯某的頭髮和衣領往土坎上撞,直到侯某不動,彭基傳才離開現場。走到一半,彭基傳又返回,將侯某的褲子脫到膝蓋處。
  案件經歷兩次退回偵查後進入訴訟程序。先是經湖南省高級法院批准延長審理期限一個月,後懷化市檢察院又於2009年10月、2010年1月先後兩次提出延期審理建議,並於2010年2月5日第二次提請恢覆審理。
  法庭上,辯護律師認為彭基傳是無罪的,彭本人當庭的供述亦跟在公安偵查階段的筆錄有諸多出入。
  辯護律師認為,本案沒有現場目擊證人,無法證實是誰打死了受害人;現場勘驗提取的五件物證均系受害人的,除此之外沒有任何物證能與彭基傳聯繫到一起。
  此外,辯護律師還發現彭基傳本人的供述與現場狀況、屍檢結果之間存在矛盾,最突出的一條是彭基傳自稱從一開始扭打,受害人的左手就一直抓住彭的陰部不放,直至受害人全身鬆軟下來手才鬆開。如果彭基傳的供述為真,那麼受害人左手手心應當是乾凈的,而屍檢發現死者左手手心握有一把泥土。
  消失的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
  2010年3月18日,懷化市檢察院向懷化市中級法院要求撤回起訴,理由是“事實、證據有變化”,懷化市中級法院作出裁定,准許檢方撤訴。
  2014年5月29日,沅陵縣委政法委副書記敬澤平說,檢察院撤訴是因為法院和檢察院在訴訟方面有分歧,但彭基傳“殺人”是存在的。沒有找到跟彭基傳有關的物證,是因為現場被破壞了。敬澤平看過所有案卷,他認為彭基傳脫不了干係,“口供是最大的證據”。
  檢察院撤訴約4個月後,彭基傳離開了看守所,此時的他並未徹底洗脫嫌疑,而是在公安辦理了“取保候審”。沅陵縣公安局副局長唐華證實了這一點。
  按照法律規定,取保候審的最高期限是12個月。距離彭基傳辦理取保已過去3年多,彭基傳說,他和家人沒有收到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。
  沅陵縣公安局副局長唐華說,按照法律規定到期就取消了,至於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給了彭基傳的辯護律師,“給代理人是一樣的”。
  但是,律師葉敘華表示,他沒有收到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。《刑事訴訟法》規定:對於發現取保候審期限屆滿的,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,及時書面通知被取保候審人、保證人和有關單位。河南省新鄭市檢察院史宏民、柳向紅的研究稱,實際工作中往往存在期滿後忘瞭解除或者撤銷取保候審,或者不及時通知當事人和有關單位,致使他們不明真相,誤認為是公安、司法機關徇私枉法“放”了人,也會嚴重損害司法機關形象。
  這一情況已發生在彭基傳的身上。彭的妻子張秀英說,在村裡有人說他們送了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給相關部門,才辦理了取保候審。
  死者家屬們亦在網上發帖,認為彭基傳取保候審是“逃脫了法律的製裁”。
  取保候審之後
  一名知情人士稱,公安認為彭基傳是嫌疑人,一開始並不願意對其進行取保候審,後來懷化市委政法委相關負責人來到沅陵,組織多方進行協商。
  這名知情人士還稱,當時公安並不認為自己抓錯了人,只是法院、檢察院認為證據不足,就先把人放了,以後有新的證據再把彭基傳抓回來。
  當時,張秀英並不知道取保候審是個什麼東西,她心想,只要人能出來就行。
  彭基傳離開看守所,並未回到涼水井鎮的家中,他在律師的陪同下,去了位於常德的女兒家中。公安告訴彭基傳的家人,案子還沒破,彭基傳先去外面住一陣,避免跟死者家屬直接接觸。
  張秀英說,村民們認為他們是出去躲起來,甚至後來她和彭基傳去廣東打工,也被村民說成在“躲”。
  法院沒有判無罪,手上也沒有解除取保候審的文件,這讓彭基傳很為難。這幾年他和妻子一直試圖申請國家賠償,但沒有結果,律師分析,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沒有這兩樣東西。
  這幾年,上訪成了張秀英和彭基傳生活的重要內容,他們已經多次到了懷化市相關部門。
  在村裡,村民們分成了兩撥,一撥認為彭基傳背了黑鍋,另外一撥認為彭基傳就是殺人凶手。張秀英說,村裡一些原本相熟的村民,現在見面打招呼變得很冷淡。彭基傳的兒子今年26歲了,有人陸續給他介紹對象,但對方都沒看上。彭基傳和妻子覺得,這跟彭基傳被控殺人多少有關係。
  案件遲遲未破,受害人侯某的家屬也多次向上級反映情況,新的進展是,今年3月,沅陵縣委政法委向沅陵縣公安局發出督辦函,要求抓緊補充偵查。  (原標題:懷化“殺人犯”取保 規定期限過卻沒有解除文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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